8月18日,靖江法院组织干警参加民间借贷审判业务指导交流会,院党组成员、审委会专职委员刘汉江主持交流会,民一庭、立案庭员额法官及法官助理参加交流会。泰州中院金融庭法官刘旭在交流会中就今年以来民间借贷案件领域发改案件进行了点评解说。
会上,刘旭结合发改案件,就法条的适用、法理思想的运用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分析解读,在证据审查及事实认定的方式方法上作出了具体指导。
刘汉江指出,此次业务学习交流对民间借贷案件的审理,具有普遍指导意义,员额法官及法官助理应认真思考交流会内容,理清思路,确保新类型和疑难复杂案件得到公平公正处理,吸取经验教训,保证同类案件的正确裁判,切实降低发改率。(王佳伟)
责任编辑:孙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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