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积极传播者和模范践行者,身体力行、久久为功,为共建清洁美丽世界作出更大贡献。
今年的8月15日是首个“全国生态日”,全市两级法院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组织开展了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系列活动。
召开新闻发布会 发布典型案例
护航绿色发展
市中院召开全市法院服务保障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建设新闻发布会。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韩标出席新闻发布会并通报相关工作情况。
今年以来,全市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积极践行能动司法,全力服务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建设,取得显著成效。聚焦企业所盼,巩固拓展 “企业大走访”成果,组织开展“亲商护企2023”涉企案件集中执行行动,实地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法律问题;聚焦产业所需,依法审结涉风电、光电等新能源企业案件,切实发挥司法在能源利用、能源转型、能源保障方面的指引功能;聚焦环保所重,严惩涉生态环境资源犯罪,依法审结捕猎野生动物、污染土壤河道等刑事案件,审结的“3·07长江特大非法采砂案”被写入全国两会最高法院工作报告,2则案例入选全国湿地生态保护典型案例;聚焦群众所愿,评选发布环资审判十大典型案例,努力实现“办理一个案件,恢复一片绿水青山”。
会上还发布了《盐城法院服务保障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建设典型案事例》,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相关媒体记者参加发布会。
开展巡回审理
护佑绿水青山
市中院联合盐都法院、东台法院在大纵湖国家湿地公园环境司法保护实践基地,就吕某某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开展巡回审理,通过以案释法、就地普法,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环保自觉。
环保普法宣传
共建绿色家园
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中院、市人大环资城建委在市行政中心联合开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主题法治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
市中院联合盐都、东台法院在大纵湖国家湿地公园环境司法保护实践基地开展全国生态日法治宣传活动,不断增强全民生态环境保护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推动形成人人、事事、时时、处处崇尚生态文明的良好社会氛围。
建湖法院在九龙口国家湿地公园开展“共建建湖美好生态 共享绿水蓝天常态”主题普法宣传活动。活动现场,干警借助游船,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向往来游客介绍了全国生态日的背景、生态环境的现状、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
固碳增汇修复
促进双碳目标实现
市湿地保护管理中心联合东台法院在东台蹲门湾举行首个全国生态日“黄海湿地固碳增汇能力司法修复活动”,在现场共播种、种植碱蓬50余亩,向社会大众积极推广和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
下一步,全市法院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勇于担当、锐意进取,为盐城竞逐绿色低碳发展新赛道、打造“国际湿地、沿海绿城”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宋娜拉 张路遥 王峰)
责任编辑:孙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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