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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护生态——江苏盱眙法院开展系列活动密织环境资源保护网

发布时间:2023-08-15 15:52:25 来源:中国报道

8月15日是首个全国生态日,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推动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融入环境区域治理工作大局,江苏盱眙法院洪泽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组织开展了多项活动,助力“8·15全国生态日”。

以案释法,守护水绿岸清。8月11日,洪泽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在盱眙淮河风光带景区公开开庭审理厉某某、倪某某非法捕捞水产品案。该案被告人在明知淮河水域处于禁渔期的情况下,仍至淮河盱眙段水域,使用电捕工具捕捞水产品。电鱼是灭绝性的捕捞方式,对鱼类资源的破坏是毁灭性的,且由于工具简陋还可能危及生命安全。法庭立足案情实际,在严厉惩处非法捕捞犯罪的同时,告知旁听群众切勿在禁渔期使用禁用方法、工具进行非法捕捞,否则将可能面临行政处罚,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联席座谈,建设美丽家园。8月14日,洪泽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召开洪泽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司法联席会议。淮安市中院、淮安市检察院、淮安市公安局、淮安市生态环境局及辖区27家单位共同参与会议。大家围绕《关于构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司法联动机制的框架协议》进行探讨和交流,研究解决执法办案及司法协作中遇到的问题,推动构建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大格局。

“青绿巡讲”,增强保护意识。在成立“e青绿”的基础上,洪泽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再次进行升华、创新和传承,联合辖区相关单位,推出“青绿说”巡讲团,以“司法+行政”模式,不断拓展司法协作的深度广度,协同共治,织密生态资源“保护网”。14日,“青绿说”巡讲团于淮河景区一带进行首次宣讲,开展以案说法,警示群众应树立正确的法律意识和生态保护观念,切勿触碰生态红线,逾越法律底线,引导社会公众增强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意识,营造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良好氛围。(丁鹏、李婷婷)

图一、现场开庭

图二、联席会议

图三、法治宣传

图四、青绿巡讲

责任编辑:孙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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