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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为“梭”织密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网

发布时间:2023-08-15 10:25:50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万物各得其和以生,各得其养以成”。8月15日是首个全国生态日,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推动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融入环境区域治理工作大局,洪泽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组织开展“8·15全国生态日”系列主题宣传活动。

一场教育

以案释法,守护水绿岸清。近日,洪泽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在盱眙淮河风光带景区公开开庭审理厉某某、倪某某非法捕捞水产品案。该案被告人在明知淮河水域处于禁渔期的情况下,仍至淮河盱眙段附近水域,使用电捕工具捕捞水产品。

电鱼是灭绝性的捕捞方式,对鱼类资源的破坏是毁灭性的,且由于工具简陋还可能危及生命安全。法庭立足案情实际,在严厉惩处非法捕捞犯罪的同时,告知旁听群众切勿在禁渔期使用禁用方法、工具进行非法捕捞,否则将可能面临行政处罚,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一席联动

联席座谈,建设美丽家园。为进一步加强环境资源执法司法部门之间的联动,形成环境资源保护合力,积极构建多元共治的工作格局,8月14日,洪泽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召开洪泽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司法联席会议。淮安市中院、淮安市检察院、淮安市公安局、淮安市生态环境局及辖区27家单位共同参与会议。

座谈会上,盱眙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永丽介绍法庭的基本情况及环境污染案件办理情况,与会相关部门结合自身的工作职能,围绕《关于构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司法联动机制的框架协议》进行探讨和交流,并结合执法司法实践提出问题和建议。

随后淮安市中院、检察院、公安局、生态环境局参会领导对今后工作开展提出要求,表示需充分发挥出联席会议效用,为各执法、司法部门搭建交流平台、解决实际困难、提高办案质效、更好修复生态。各相关单位纷纷表示,此次座谈会对生态环境保护具有现实意义,希望能形成常态机制,及时沟通工作情况、总结经验做法,研究解决执法办案及司法协作中遇到的问题,推动构建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大格局。

一次升华

“青绿巡讲”,增强保护意识。为提升群众生态文明建设意识,引导更多人积极参与到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中来,在成立“e青绿”的基础上,洪泽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再次进行升华、创新和传承,联合辖区公安、检察、环保部门等27家单位,首次推出“青绿说”巡讲团,以“司法+行政”模式,不断拓展司法协作的深度广度,协同共治,织密生态资源“保护网”。

近日,“青绿说”巡讲团于淮河景区一带进行首次宣讲,开展以案说法,警示群众应树立正确的法律意识和生态保护观念,切勿触碰生态红线,逾越法律底线,引导社会公众增强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意识,营造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良好氛围。

为使“青绿说”定位更具象化,洪泽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还专门制作了徽章。徽章上半部分系青山,下半部分系绿水,寓意着生态文明思想和一体化保护理念,外部由人形守护,寓意着保护绿水青山需要大家共同参与,整体是希望人民法院协同各职能部门乃至社会大众,充分牢记“国之大者”的应有之义,共同守护绿水青山,为生态文明建设、绿色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生态文明建设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发挥审判对环境资源的保护、恢复、惩戒及指引功能,是人民法院践行司法为民、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的重要举措。洪泽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将不断延伸“守护大湖境美”品牌影响及效应,持续深化环境司法改革创新,推进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再上新台阶,为筑牢洪泽湖流域生态安全屏障贡献更大力量。(盱眙法院 蒋莹莹、李婷婷)

责任编辑:孙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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