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解行政处罚决定公开工作开展情况,并得出进一步完善行政处罚决定公开制度的方法,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奉公守法,度权以绳”行政处罚决定公开制度调研团于7月14日走进无锡市公安局某分局,开展实地走访调研。
本次调研走访由某大队某警官接待,对于调研团队提出的问题一一解答,同团队成员就行政处罚决定公开的平台、范围、程度、时限和审查工作进行交流。
警官指出,本单位在行政处罚决定公开工作的实践中,严格遵循《江苏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的统一规定,以“主动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作为公开工作的原则,做到“谁执法,谁公示”,所有行政处罚信息应公开内容统一报送,于七天内上网。
在谈到对于“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理解和实践时,警官以反诈骗为典例,结合刚颁行不久的《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向调研团成员特别强调了“幸福平安中国梦,防范诈骗全民行”,指出宣传对于社会有引导意义的政策法规、处罚决定,回应群众关注的热点话题是公安机关的责任所在。
访谈最后,警官充分肯定了调研团课题的社会价值,并且赞赏了调研团成员深入实地走访调研的务实精神,同时也勉励调研团成员再接再厉,做好这一具有社会意义的课题。
将近一个小时的访谈结束,调研团成员受益匪浅。通过实地走访调研,调研团成员了解了公安机关对于行政处罚决定公开的实践内容,加深了对于行政法的了解,更意识到要努力学好法学专业知识,为法治中国建设注入新的活力,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自己的力量。(周子寒)
责任编辑:石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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