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申请人刘某顶着炎炎烈日来到洪泽法院,为执行干警送上一面锦旗,对洪泽法院执行干警细致认真的工作表示感谢。
2022年7月,家在枣庄的刘某向洪泽法院申请执行洪泽某公司24万余元,洪泽法院依法查封被执行人名下一处办公楼,经洪泽法院执行干警多次调解,被执行人主动履行16万余元,申请人亦同意暂不处置该办公楼。
在初次执行程序终结后,剩余8万余元被执行人却一直未主动支付,执行干警持续留意被执行人洪泽某公司的财产,在发现财产的第一时间恢复执行,查封了被执行人名下的一套房产,并当即启动拍卖程序。被执行人在房子面临拍卖的高压下,主动履行剩余8万余元款项的支付义务,至此申请人申请的全部事项执行完毕。(洪泽法院 刘悦)
责任编辑:孙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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