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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姚根:从军人到法官,不变的是赤子心

发布时间:2023-08-01 15:10:42 来源:中国报道

18岁时,他高中毕业参军入伍,开启了十八载的戎马生涯。

36岁时,他服从安排转业到法院,成为一名人民法官,头顶国徽、身披法袍、手执法槌,用赤子之心守护公平正义。

他就是刘姚根,现任清江浦区人民法院速裁庭副庭长、一级法官,前不久被评为“全市法院民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

青春献给热爱的军营

谈起当初为什么当兵,刘姚根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选择,尤其在当时,能成为军人是很崇高的荣耀。1986年10月,刘姚根离开家乡到河南参军,成为了一名气象兵。部队训练任务重,寒冬野营拉练,夏天海上训练,秋天靶场实弹射击,但他一直没有放弃学习,入伍三年后,考到了郑州高炮学院。

“刚到高炮学院时,院里组织我们赴黄河滩进行150公里野营拉练,要在48小时内完成训练科目和战术考核任务。不少战友脚上的血泡磨了破、破了又磨,脚掌和袜子被血水粘连在一起,但大家都坚持下来完成了任务。”回忆军营的时光,刘姚根感慨万千,“部队生活磨砺了我们的心志和身体,坚强的意志,迎难而上的决心让我在以后的工作和生活中不畏艰险、勇往直前。”

毕业后刘姚根分配到中国人民解放军驻淮阴区某防空旅。18年的军旅生涯,他带过兵,负责过装备技术,最后成为一名政工干部,从战士、班长一步步成长为营职干部。因工作成绩突出,他多次被表彰为集团军先进个人,荣立三等功二次。

在部队上他还利用业余时间自学法律,当得知只有取得本科学历才能参加司法考试时,他又自考本科,在部队上做了4年专职律师。岗位多次调整,角色不断发生变化,但他一直勤奋好学、踏实工作。

脱下军装,穿上法袍

2004年12月,因部队编制调整,刘姚根服从组织安排转业到淮安市原清浦区人民法院,先后在行政装备科、执行局和民事审判庭工作。

“离开部队,脱下了军装,但‘退役不褪色’是我们军人的庄严承诺。”在执行局的七年,刘姚根用实际行动践行着军人誓言,坚持吃苦在先、冲锋在前,始终奔波在执行一线,共办结各类执行案件700余件。在执行一起合同纠纷案件时,刘姚根准备依法扣押被执行人轿车,被执行人拒不配合,拿出菜刀与执行人员对峙,并扬言“谁敢动我的车子,我就和谁拼命”。刘姚根没有退缩,适时冲上去夺下菜刀,将被执行人制服。“事后想想,这样的胆量和勇气真的是来源于部队的培养和磨炼。”2007年,刘姚根被表彰为全市法院优秀军转干部。2012年,他被任命为执行局执行实施科副科长。

2014年,因工作需要,刘姚根调整到民二庭从事商事审判工作。面对金融借款、执行异议审查、破产清算等关系复杂、程序繁多的案件,他静下心来认真学习,阅读大量书籍和案例,潜心研究案件特点和规律,业务能力很快得到提升,办案质效稳步上升。

本色不改的“老兵”法官

在部队考上军校,34岁自考本科,到法院后自学通过司法考试,成为首批员额法官。转业到法院已经十九年,刘姚根始终认为,“军人要永远像旗帜一样立在那里,不怕苦、不服输、敢争先。”

自2014年从事审判工作以来,刘姚根带领团队已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4300余件,结案数、法定期限内结案率、平均审理天数、发改率等质效指标居全院前列。2020年,刘姚根任速裁庭副庭长。速裁案件相对简单但数量很大,“有时候我们一下午就有四五个庭审。”2023年入额的法官孙玉玲曾是刘姚根的助理,她说,“一些案件的现场调查我们只能放在周末。”工作日忙开庭,晚上加班写判决,有时周末也外出调查,“忙碌”是刘姚根团队的真实写照。因为表现突出,刘姚根被市法院记三等功一次,多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先进工作者、办案能手。

谈起办案心得,刘姚根说,“凡事都要多想一点,要对当事人负责。”在审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中,刘姚根发现,一些业主起诉要求开发商交付房屋、协助办理产权证,但经过调查发现,有些楼盘因各种因素处于烂尾状态,即使判决支持原告诉求,房子也交付不了。“判决不能流于形式,一份难以履行、难以执行的判决,不是负责任的判决。”遇到这种案子,刘姚根会主动走访住建部门、属地街道,了解涉案房屋是否符合交付条件,是否具备办证条件,避免案子判了但纠纷依旧存在。

今年上半年,刘姚根团队共审结案件240件,相当于每个工作日审结1.8件。这位“老兵”还在审判一线坚守着、奋斗着。

一日为军人,终身铸军魂。从军营到法院,环境变了、身份变了、制服变了,但初心和使命没有变,一颗军魂没有变。在法院工作近二十年,刘姚根始终保持着军人本色,用忠诚、敬业和奉献,守护着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捍卫社会的公平正义。(孔冬冬)

责任编辑:石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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